10 November 2014
第五屆【 BenQ 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】徵文辦法
一. 宗旨
結合小說與電影,促進文字創作與影像創作的交流。
二. 徵文類型
為求周延包容、多元廣納、擴大參與,舉凡寫實的愛情、動作、推理,乃至奇幻的驚悚、科幻、寓言…,皆在歡迎之列。
三. 內容要件
小說內容的元素要件,包涵人物角色、背景場景、故事情節,無論類型如何,均須具備相當的清晰度、深刻度與流暢度,描寫設定有利於且有易於電影攝製者,為評審給獎的重要準據。
四. 字數、資格
作品字數需以四萬至六萬字之間為原則。國內外華人均可參加,惟須以正體中文(繁體)寫作。參加徵文之作品,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、網路(含部落格、社群網站等)發表或公開展示及出版者為限。
五. 獎金獎勵
首獎一名,獎金新台幣50萬元,首獎獎座一座。
貳獎一名,獎金新台幣30萬元,貳獎獎座一座。
參獎一名,獎金新台幣20萬元,參獎獎座一座。
佳作二名,獎金各新台幣10萬元,佳作獎座各一座。
六. 作品集
主辦單位得將得獎作品出版本屆「BenQ 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」作品集,不另致酬。
七. 發表
獲獎作品得全部或摘要部分刊登於「人間副刊」、本獎官方網站,不另致酬。
八. 改編權利
本徵文之主要目的,在於徵選、鼓舞優秀小說,並為其爭取機會改編成影視作品。主辦單位有權將得獎作品改編、製作或授權第三方改編、製作電影、電視劇、舞台劇、動畫及漫畫作品,並予以公開播映、表演、發行,不另致酬。唯主辦單位擁有之此項改編權利,其行使期間,自本屆徵文得獎名次公佈揭曉日起算五年內為限。參加本徵文者視為同意本項規定。
九. 評審
聘請資深電影人及作家進行作品評審,分初審、複審、決審三階段進行。初審以書面審查方式辦理,複審、決審召開評審會議。評審得依參賽作品水準決定獎項是否從缺,以及各獎項的名額。主辦單位有權依工作進程訂立評審時間。
十. 投件、收件
1. 2014年9月1日開始收件,2014年12月31日截止收件(以台灣郵戳日期為憑)。
2. 作品電腦列印稿3份,(12級細明體、A4紙張,請勿於稿件上留下任何作者資料。以簡體字寫作者請自行轉換成正體中文(繁體)列印,格式不符者,恕不受理),並附上存有完整文稿的電腦光碟寄至主辦單位。稿件內文除小說正文外,另需書寫500字故事大綱置於小說第一頁。
3. 稿件上請勿填寫任何個人資料,請以另一張紙詳盡條列:真實姓名(發表時可用筆名)、筆名、作品篇名、電腦統計作品字數、出生年月日、聯絡電話、E-mail信箱、通訊地址、戶籍地址,資料不足者,恕不受理。得獎者需依主辦單位出版或宣傳要求,另外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、照片、個人簡歷、創作理念及得獎感言。在得獎名單公布前,不得逕自發表或參選其他文學獎,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。
詳情請見官網: http://www.benqfoundation.org/BenQ-award/CCF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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